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石膏工业园
总投资:118294.0万元
建设内容: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建年产12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池窑拉丝联合车间、变电站、污水处理站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山市泰玻大街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3153897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2号楼502
联系电话:18710197928
邮箱:313022885@qq.com
联系人:张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①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资料和当地环境资料,初步工程污染因素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完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等级、范围。
②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长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本项目建设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
③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本项目建设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污染源调查及环境现状评价
②根据设计方案,确定污染源并分析源强
③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④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⑤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⑥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⑦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及论证
⑧环境管理及环境监测计划
⑨评价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若对项目建设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公众参与调查人员调查中,直接向公众参与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形式向公众参与调查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4)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5)在公众参与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上陈述自己的意见。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