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泰安市金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3万吨/年塑料颗粒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3万吨/年塑料颗粒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大汶口工业园同兴药业院内,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7736m2,建筑面积7736m2,主要建筑物为生产车间及配套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泰安市岱岳区及大汶口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泰安市金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其“3万吨/年塑料颗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泰安市金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大汶口工业园同兴药业院内
联 系 人:亓总
联系电话:15662058885
邮 箱:15662058885@1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62号27层2744号-2745号
联系电话:17705472336
E-mail: Sunym666@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我公司委托拥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环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报环保局,经环保局批准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汇总、分析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该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对我公司环保现状的认可。
(2)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4)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5)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6)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E-Mail向建设单位(泰安市金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泰安市金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