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山东恒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进行公示,目的是为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山东恒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项目位置及周边状况: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文明之光项目聚集区,租赁山东东岳盐业有限公司厂区,500m范围内无村庄、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租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总占地面积14000m2,总建筑面积9000m2。项目通过采购破碎机、清洗机、热熔机、切粒机等设备,对废旧塑料进行清洗、破碎、热熔及切粒等工序,形成年产塑料再生颗粒3.0万吨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劳动定员100人,年工作300天,计划于2019年6月投产。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包括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热熔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设备运转噪声、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
二、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八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15 条“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第28 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生活污水、设备安装噪声、生活垃圾和装修固废等。
2)营运期
项目主要污染物因素有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热熔挤出过程产生的VOCS、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设备运转噪声、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产生的施工噪声较小;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大汶口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理。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可将施工期污染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随着施工的结束,各种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2)营运期
①废气:废旧塑料热熔挤出过程中产生的含VOCS的有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经烟气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报告书预测,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可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亦达标。可见,项目排放的各种废气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②废水:项目投产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汇同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大汶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及大汶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③噪声: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④固废:项目产生的废机头滤网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外卖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挤出渣回收利用不外排;废机油属危险废物收集后放入危废暂存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按时运往垃圾处理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泰安市环境保护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主要包括:
1. 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您对本项目的了解情况;
②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了什么影响?
③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或影响是什么;
④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⑤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何有何进一步的建议和要求。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八、公众联系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恒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总
电话:15966427777
项目环评单位: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贻美 电话:17705472336
山东恒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