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10月30日,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验收调查表组织有关单位和技术专家召开了大汶河流域大汶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审批部门批复文件、《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大汶口拦水坝上游的大汶河干流河道北侧,占地约5600亩,长度约7公里。总投资5488.6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主要建设生态护坡、表面流人工湿地、湿地土方调整、植物种植及配套设施建设、岸边绿化、步行道、亲水平台等。利用现有地形条件,对大汶河北岸进行改建形成河道滞留塘,在原有大坝的上游形成河域水面,在河道北侧浅水区内,进行土方调整,局部开挖水道,并在浅水滩地上种植水生植物,原有河道水生植物的孵育管理,对污染河水进行深度处理。坝上及坝下的河道走廊湿地主要以湿地植物种植为主,岸边种植草、灌木、乔木,修建步行道、亲水平台等,美化河道。日处理能力60万m3。
公司委托烟台鲁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4年4月岱岳区环境保护局以泰岱环审报告表[2014]第04301号予以批复。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8年3月建设完成进行调试。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调查,工程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基本没有变化,湿地出水口各监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符。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固体废物,施工噪声及工程开挖、土方的运移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据调查和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格将施工活动控制在工程区域内,未设置施工营地、拌合站等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利用已有道路。(2)合理安排工期,土石方作业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3)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施工,控制土石方的开挖量,挖方集中堆存并远离河道;主体工程结束后,多余弃土石方用于工程区域内地面平整、道路填筑及景观营造等,无弃土石方产生。(4)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部分地面硬化,其他裸露迹地及时整治,恢复表土,靠自然恢复植被和植树、植草绿化,有效减轻了水土流失的发生(5)采用噪声低、振动小的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6)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了洒水降尘措施,运输车辆进行苫盖。(7)施工场现场未设置生活区,吃饭回公司驻地或回家,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村庄已有设施;未设拌合站,无生产废水产生;开挖土石方堆存点远离河道;沿河段湿地建设选择枯水期,且在河道上游设置拦水坝。(8)施工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分类处理。
2、生态环境
大汶河流域大汶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共占地5630亩。种植了香蒲、芦苇等水生植物;湿地陆域区则实施了人工绿化,形成草、灌、乔相结合,错落有致的景观区域。由此建立起具有较高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的湿地生态系统,对进入湿地的上游来水进行净化,有效改善了进入湿地污水水质。同时也改善了湿地周边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当地区域景观水平。
3、水环境
验收监测显示:湿地进水口水质各监测指标PH:7.56(均值)、CODcr;45mg/l(均值)、BOD5:11.8 mg/l(均值)、氨氮:0.796 mg/l(均值)、总磷:0.15 mg/l(均值);湿地出水口水质各监测指标PH:7.54(均值)、CODCr:27mg/l(均值)、BOD5:5.5 mg/l(均值)、氨氮:0.578 mg/l(均值)、总磷:0.05mg/l(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水体标准,与环评要求相符,此外,建设单位还委托专业监测机构,对湿地出水水质进行日常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湿地运行状态良好,各项监控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水体标准。
4、其他
运营期本项目工程无生产废气、废水、固废产生,对周围环境很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山东生态协会编制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验收调查期间处理负荷大于75%,《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湿地进水口水质各监测指标PH:7.56(均值)、CODcr;45mg/l(均值)、BOD5:11.8mg/l(均值)、氨氮:0.796mg/l(均值)、总磷:0.15mg/l(均值);湿地出水口水质各监测指标PH:7.54(均值)、CODCr:27mg/l(均值)、BOD5:5.5mg/l(均值)、氨氮:0.578mg/l(均值)、总磷:0.05mg/l(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水体标准,与环评要求相符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立起具有较高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的湿地生态系统,对进入湿地的上游来水进行净化,有效改善了进入湿地污水水质。同时也改善了湿地周边的生态环境,提高了当地区域景观水平。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审批手续完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上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的要求,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方面采取了较好的控制污染、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措施,满足“三同时”制度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验收合格5日内,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岱岳区环保局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补充生活污水清运协议;
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附录B要求格式,完善工程建设情况一览表”,重新核实竣工时间;说明处理规模,明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对人工湿地进水口、各处理单元进水口及总出水口水质及水量进行检测,计算净化效率;补测总氮指标
列表给出人工湿地工程主体及其全部附属设施设计参数及实际建设内容;说明人工湿地各单元高程设置、进出水水量、设计水深、水力坡度、污染削减负荷、水力负荷等参数;
补充设计施工图,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及施工监理报告或相关文字记录
补充平面布置图,标注进水口、出水口、布水区、溢流堰、泵站位置;
补充工程周边环境情况图,标注敏感目标位置及敏感目标与工程边界距离等)、竣工图等图件资料;
补充周围水系分布图、水环境功能区划图、生态红线图、修改地下水执行标准;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补充防洪评价结论,河道部门同意建设批复文件;结合河道管理部门批复要求,给出取消控制闸门、在线监控设备原因;
2、加强人工湿地的运营管理与维护,确保人工湿地运行稳定。
3、加强与河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保证河道上游来水水质符合进水要求。
4、严格落实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自行监测计划,定期开展自行监测。
附件:《泰安市大汶口文化风景名胜发展有限公司大汶河流域大汶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