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区分局满庄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警人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满庄派出所承担各类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泰安市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20周岁至25周岁(1991年1月1日至1996年6月 2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复退军人。
(四)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视力良好,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名携带物品: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证明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 --- 2016年6月20日
报名地点:泰安市公安局满庄派出所。
(二)面试
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等。
面试时间: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有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
体能测试完毕后公布总成绩排名,并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四)政审
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负责政审。
(五)体检、录用
根据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聘用及待遇
经岗前培训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被聘用人员月薪为2400元,另外全额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签订劳务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封闭式岗前培训。培训期满成绩不合格者,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简章在媒体中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15153179995 赵警官
13455819444 许警官 泰安市公安局满庄派出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