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2006年3月18日起实施的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概要: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大汶口石膏工业园,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玻纤”)是中材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导产品包括无碱玻璃纤维纱、毡、布、缝编织物、电子纤维、短切纤维、耐碱纤维共7大类59个品种1350多个规格,在国内同行业率先通过了英国劳氏认证、挪威船级社认证及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个体系认证,产品出口北美、欧洲、中东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创出了“CTG”知名品牌。
为进一步拓宽泰山玻纤在新兴高模高强特种玻璃纤维高端产品市场的竞争能力,加快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带动并促进相关产业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市场对产品高端化、品种多样化的需要。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拟投资214468.34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拟建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十二、建材”之“6、5万吨/年及以上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和高性能玻璃纤维及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5年3月,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目前环评单位已进行多次现场踏勘和调研,制定并发布了第一次信息公告,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预计2015年6月底完成编制。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泰安市泰玻大街
联系人姓名:张华
联系人电话:1531538972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100号
联系人:张琦
联系电话:0531-81795817转801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下:
①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本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它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
③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④环境现状调查和本项目初步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⑤利用现状监测资料分析全厂对环境的影响。
⑥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⑦在公众参与调查的基础上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并完成报告书的编制。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①项目设计方案。
②污染源调查及环境现状评价。
③污染源分析及源强预测;
④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
⑤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
⑥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分析。
⑦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⑧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⑨项目设计方案综合论证及调整建议。
⑩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的确切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或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